2025年05月18日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K6163数控卧车采购项目
询
价
书
采购单位: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询价书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格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现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CK6163数控卧车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 询价说明
1、 项目名称:CK6163数控卧车床采购项目
2、 询价编号:HTCCG20250501
3、 询价说明:
本项目采购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栏表,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格书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采购方各类需求以及验收要求,并负责现场安装及提供安装阶段所需材料及工具。采购方将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设备基础、灌浆,提供水、电、气等能源动力、常规的车间内起重运输设备。
本次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货物需求一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CK6163数控卧式车床及安装 | 1台 | 1、床身最大回转直径:≥Ø630mm 2、刀架上最大回转直径:≥Ø340mm 3、最大工件长度≥2000mm | 合同生效后1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终验收合格。 |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 |
2 | 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 | 各一套 | 见技术规格书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清单 | ||
3 | 技术资料 | 各叁套 | 2套中文纸质版,壹套中文电子版 |
备注: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终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预付款30%,预验收30%,验收合格30%,质保金10%。
3.验收方式:验收方式按技术规格书相应条款。
4.售后服务:质保期不小于12个月,具体条款见合同模板。
四、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商务标;第二部分:资信标;第三部分:技术标组成。
商务标
★1)投标函(第四章附件一)统一格式
★2)投标报价汇总表
格式按第四章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按第四章附件三
★4)报价明细表
格式按第四章附件四
5)以下供货清单及报价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①随机备品备件(含在合同总价及合同供货范围内);
②工具清单(含在合同总价及供货范围内);
③建议的长期备品备件清单及其报价;
④质保期外的技术服务报价承诺。
6)商务条款响应表(第四章附件五)
7)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其它商务文件。
资信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第四章附件六,格式供参考)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第四章附件七)。提供项目现场负责人资格、资历、业绩及证明文件,项目现场负责人到位率的声明和承诺文件
4)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表(第四章附件八)及相应资格、资历、业绩及证明文件
5)业绩表(第四章附件九)(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6)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
7)投标人对产品制造能力、制造质量、性能及其他值得信任的承诺和履约保证。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信文件。
技术标
1)技术规格性能响应表(须对询价文件第四章的技术规格作一对一应答,不允许仅提供样本)
2)投标人对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项目的详细说明,并给出每一项目的供应商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装、调试和验收计划)、现场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及时间等)
4)选用材料的品牌、产地、性能、参数说明等
5)符合询价人对材料、零部件的品牌、产地、性能、参数的要求等
6)技术规格偏离表(第四章附件十)(表明对技术规格偏差或例外的说明)
7)主要配件清单(第四章附件十一)
8)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详细介绍
9)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0)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询价货物的技术规范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询价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11)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询价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包括付款条件、质量保证期、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12)技术部分所要求的所有其它文件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投标人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3.收件人:黄挺 13858067620
六、对本次采购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 号
联 系 人:卜大伟 / 0571-85780406 135 8806 2877
2.技术答疑
名 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 号
联 系 人:张亦弛/ 0571-85780359 159 9008 6978
3.采购监督
名 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成龙
电 话:0571-8578165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号
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询价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浙江 杭州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的要求和询价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按顺序号的先后)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补充协议书;
(2)合同主要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澄清纪要和承诺;
(5)投标文件及附件(含询标纪要);
(6)询价文件补充文件;
(7)询价文件;
(8)图纸、资料;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其它。
甲乙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分项价格
序号 | 标的物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1 | |||||||
2 | |||||||
… |
合同标的包括乙方根据上表所述的所有标的物,还包括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职责和义务所必须的服务和辅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设计、制造、交付、安装和调试,以及根据本合同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为(13)%,税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3.2 本合同价格构成对乙方充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及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的对价,包括而不限于所有成本和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税费、关税和其他费用。双方约定乙方已在价格中考虑了所有可能情况。
3.3 本合同价格(不含增值税)在本合同期内固定不变,不受任何增加浮动影响(甲方提出合同变更要求情形的除外)。
3.4合同执行期间内,如遇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同意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相应调整增值税税额,并以此调整合同单价、总价金额。即:新的合同总价=不含税价单价×(1+更新后的国家税率)×数量。
第四条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本合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约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供货;
(2) 按合同附件:《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要求供货;
(3) 其他 (详细列举需要供货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5.2 本合同生效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价30 %的预付款。
5.2.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乙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最迟交纳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
5.2.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收据。
5.2.3经甲方安技保卫处签批的《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
5.3 项目预验收完成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价30%的预验收款。
5.3.1预验收合格,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的《预验收合格报告》。
5.3.2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法以及地方税收规定要求,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4项目完工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价30%的终验收款。
5.4.1 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乙方完成清理现场、交齐验收资料,且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的《终验收合格报告》或者《验收移交单》。
5.4.2提供甲方安技保卫处签发的《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5.5 质量保证期满后,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10%。
5.5.1 甲方签发“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发生了质量问题但已经得到解决”报告。
5.5.2乙方已经支付了根据合同约定,需向甲方支付的各种违约赔偿款。
5.5.3乙方向甲方提供10%的收据。
5.6 甲方的付款行为不代表甲方全部接受了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服务,乙方应充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发现前一笔款项的付款条件并未得到充分满足,甲方通知乙方纠正,并有权暂停后续付款,直至乙方纠正工作完成。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3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
6.2 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特殊工种人员(包括且不限于焊工、电工、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6.2.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选用货物和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材料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
6.2.3 在最终验收交付之前,乙方负责货物的保管、清洁和整理工作。乙方安装所需材料、工具、配件等由乙方负责保管。
6.2.4 乙方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使附近居民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若因乙方在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过程中,造成任何设备和设施损坏,乙方须负责免费修理或给予赔偿。
6.2.5 合同货物从安装开始直至终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此期间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2.6 乙方成品交付,不允许现场制造和装配,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6.2.7 施工结束后,乙方负责清理和安全处置由于乙方施工所产生的各类包装材料、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第七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应符合甲方技术文件(技术协议、图纸、工艺)、询价文件、投标文件、澄清纪要和承诺及最新的国家、行业、企业相关标准等要求。当各个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第八条 交付、地点及运送方式
8.1 工期
8.1.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30个日历日内乙方应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的交付。
8.1.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整完毕,并通过终验收。
8.2交付地点、交付方式,按下列第(1、5)项执行:
(1) 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
(2) 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杭州汽轮动力大厦。
(3) 其他: 。
(4)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的卸货(本合同第8.4条约定的情形除外),小型卸货辅助设备由乙方自备。
(5) 乙方应将到货签收凭证原件及时转交甲方。
8.3 运送方式
8.3.1乙方负责运输,运送方式自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备(或部件)的运输、装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8.3.2其他要求: 。
8.4起吊,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需起吊部分货物的卸货由甲方负责,起吊使用的机械设备(行车、手动/电动葫芦、叉车等)、机具(吊索具等)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参与任何起吊作业(包括而不限于操作机械设备、起吊指挥、司索等)。
(2)本合同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起吊工作由乙方负责,卸货机械、工具及辅助设备由乙方自备。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如需使用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交相关设备及其作业人员资质的相关证书(安全员、起吊工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作业。如需甲方提供协助的,由乙方向甲方安技保卫处、合同签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安技保卫处、合同签约部门共同书面审批同意后,由甲方提供相应协助。
第九条 备件和专用工具
9.1 乙方应提供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安装、调试或启动所需的,技术文件、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等规定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相关费用应视为包括在价格中。
9.2 甲方以变更订单或单独订单的方式采购备件时,乙方应按照投标过程中承诺的价格提供备件。乙方投标中承诺价格的持续有效期为:按乙方承诺的持续有效期或本合同生效日期起4年内持续有效,两者以后到期者为准。
9.3 设备寿命期内,若乙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时间从乙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批订货,并且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甲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甲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及技术秘密的侵权。
第十条 产品的防护、包装、运输
10.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根据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多次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10.2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10.3 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产品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
10.4 随设备一起装箱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
10.5 设备的包装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
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的交付按下列第(1、2、3)项执行
(1) 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及质量文件。
(2) 随机资料一套,随设备一起装箱、交付,资料范围包括而不限于:设备合格证书、设备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随包装箱携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
(3) 单独邮寄资料(2)套,资料范围包括而不限于:设备合格证书、设备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十二条 验收
12.1 出厂验收【■适用/□不适用】
12.1.1 设备在乙方工厂自检合格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乙方工厂进行出厂预验收,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设备方可发运,但出厂验收不能作为对设备的最终检验。
12.1.2 出厂验收内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出厂验收;
(2) 其他 。
12.2开箱检查【■适用/□不适用】
12.2.1甲方应在设备开箱检查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开箱检查,若乙方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进行开箱,并做好记录,乙方认可该记录的有效性。
12.2.2 开箱检查的唯一目的是识别设备和对数量进行一般核实,不应被解释为决定性的或对任何设备的验收,甲方可以拒绝任何有明显/可视缺陷的设备并将其退还给乙方。
12.2.3 如开箱检查发现设备、备品备件、随机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等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乙方应立即补齐或自费修复,因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交付逾期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3 第三方验收【□适用/■不适用】
12.3.1 设备安装调试经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将邀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验收。
12.3.2 第三方验收的内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协议要求进行第三方验收;
(2) 其他 。
12.3.3 首次第三方验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一次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该及时补救缺陷,直到验收合格及第三方签发验收证书为止,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 终验收
12.4.1 设备安装调试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共同进行终验收。终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终验收合格报告》。
12.4.2 终验收的主要内容,按下列第(1)项执行:
(1) 按照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终验收;
(2) 其他 。
12.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在发出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随时对设备或工作的任何部门进行任何检查、检验及测试。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进行此类活动的要求,包括而不限于进入任何工作场所的机会。甲方应该自行承担进行任何检查、检验及测试的费用,但下列任何情况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不限于甲方的任何人员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的任何人员所发生的差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5.1 当发生设备或工作中存在不符合项,必须进行额外检查时;
12.5.2 乙方在甲方预定的检查或验收日期前5天内推迟或取消任何检查时;
12.5.3 因乙方原因,在预定的日期进行或完成检查或验收变得不可行,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验收的(包括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查或验收的)。
12.6 终验收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由此而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7 甲方的任何监督、检查、检验、选择均并不解除乙方对所有设备及其材料应负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1 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终验收合格后(按照乙方投标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期限填写,但不少于12个月)个月。
13.2 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更换的,所修理、更换部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更换完成并交付甲方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果发生故障连续停用7个日历日以上的,整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排除故障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同一故障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整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后一次排除故障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13.3 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3.3.1 非甲方原因,设备、工作或其任何部分失效、破损、不适用或出现故障,乙方须即时完成补救工作并承担与补救工作相关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而不限于拆除、重新安装调试、购买新部件、运费、人工费及任何额外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后,电话可解决的2小时内给予准确答复;甲方认为需要现场解决的,乙方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8小时内完成补救工作并确保可恢复使用。待问题解决后,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人员方可签字后离开。
13.3.2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不得使用甲方的备品备件。如甲方同意使用,乙方应在30个日历内补足,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3 质量保证期内的故障和损坏,如乙方逾期未响应或派员到达甲方指定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偿。
13.4 质量保证期外的售后服务承诺
13.4.1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承诺继续以不高于投标文件的价格和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条件提供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和技术服务成本费。
13.4.2乙方应在接到反映的问题后,电话可解决的 2小时内给予准确答复;甲方认为需要现场解决的,乙方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8小时内恢复使用,适当收取费用。
13.5 在任何问题和故障解决之后,乙方应将故障现象及原因、处理过程和方法、完成处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13.6 乙方的售后服务须满足询价文件中甲方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售后服务有更高标准的承诺的,应适用该更高标准。
13.7 从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起,甲方有权以不高于乙方投标时的设备技术服务报价逐年购买设备技术服务至甲方需要的时间,一旦购买乙方必须提供。
13.8 对于设备存在的缺陷(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无法发现的但属于设备材料、制造工艺、设计结构等缺陷的),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均应负责免费消除。
13.9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设备缺陷或造成的情形威胁到生命、财产或环境的安全,甲方有权立即采取步骤补救缺陷,或聘请第三方补救该缺陷。如果按照本条款对任何缺陷进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缺陷纠正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四条 维护和保养
1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周期及要求见合同技术协议)。
14.2 在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前,由专业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将问题内容、原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书面报告给甲方。
14.3 在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时,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期的维护和维修记录、设备的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交付逾期违约。非甲方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或/和逾期通过最终验收的:逾期时间( 30 )天内,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其合同义务。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和要求乙方双倍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15.2 质量违约。如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零配件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或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要求重作、更换材料/零配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期限予以纠正,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后七(7)天内,或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宽限期内仍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或零配件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合同部分解除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5.3 包装违约。因包装原因造成货物(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及时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导致逾期的,视为逾期交付违约,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15.4 质量服务违约
15.4.1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维修通知后(48小时+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使用,若乙方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的,每延后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5.4.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满后各项服务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质量保证期满后,若乙方拒绝甲方以不高于乙方投标时的技术服务报价逐年购买技术服务要求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
15.5 违规转委托/分包违约【□适用/■不适用】
(1)甲方【□同意 ■不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制造、维修工作转委托/分包给第三方实施。
(2)如甲方选择同意分包的,同意分包的工作范围为: 。乙方与第三方订立分包合同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进行转委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按合同约定不允许分包,乙方违规分包;或合同虽允许分包,但乙方分包范围超过合同许可范围的,按前述约定执行。
15.6 合同解除。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部分或全部退还迄今已制造的货物,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向乙方单独或一并主张以下权利:
15.6.1 乙方立即退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的所有款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银行利息向甲方赔偿利息损失。
15.6.2 除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15.1至15.5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解除部分对应总价30%的违约金。
15.6.3 乙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设备,如采购价格超过本合同约定价格,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出的一切金额(包括合同差价、乙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等)。
15.7 其他约定
15.7.1 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完成本合同的义务,也不得免除其按照本合同可能承担的任何其他职责、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若在任何时候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基于实际损失继续要求赔偿。
15.7.2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工期延误、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未支付或未退还的合同款项(包括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六条 暂停
16.1 甲方可随时以任何理由,书面通知乙方暂停进一步履行工作或部分中止工作。
16.2 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暂停部分或全部工作,并就目前的工作进度书面报告甲方。暂停期间,乙方应该保管、保护受影响部分的工作及设备,使其不受任何变质、损失或损坏,直至工作恢复。
16.3 除非暂停归因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的暂停应构成变更请求,乙方有权提出交期和报价变更。
第十七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7.1 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培训,并对其所有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负责。
17.2 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以及甲方有关质量(Q)、健康(H)、安全(S)和环境(E)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有关QHSE相关要求,在安装、调试、使用等过程中符合甲方的HSE要求。
17.3 乙方所委派相关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服务时,乙方应为其委派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进入项目现场前接受甲方的项目现场HSE教育和培训,进入项目现场后遵守项目现场HSE管理规定,接受项目现场HSE监督和检查,并为其进入现场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如果因其自身施工等原因造成人员伤害等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并全部承担业主和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及损失。
17.4 乙方因违反QHSE有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5 乙方及其分包商(如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废气、废水的排放,减轻机械设备的噪音污染,合理处置废弃物,控制粉尘排放。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17.6 合同执行阶段,乙方应完全接受甲方对安全环保监管。甲方有权检査乙方关于健康、安全及环境实施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作为乙方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整改,乙方应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7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环境。乙方应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免于乙方违反上述环境保护义务而遭受任何损失。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
18.1 乙方承认并同意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所必须的所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18.2 如有任何第三方就侵犯知识产权提起诉讼、提出索赔的,所有责任和一切费用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因保全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金额、甲方因被第三方索赔而产生的间接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条款
19.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
19.3 不可抗力事件指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民乱、罢工、社会动荡。
第二十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短信】【微信】【电子邮箱】【纸质邮寄】【其他: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微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微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第二十一条 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
2、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3、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交底书
4、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5、廉洁管理协议
6、技术协议
单位名称 |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1幢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叶 钟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表人 | 授权代表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工行半山支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1202020009004098811 | 账 号 | |
税 号 | 913300007042026204 | 税 号 | |
邮政编码 | 311106 | 邮政编码 |
备注:各投标人应对询价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任何微小的偏离都应当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附件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开工安全审核表
外来施工单位:
施工项目名称:
一.开工安全审核与办理情况:
该施工单位已填写《外来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确认《安全交底书》。已校验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资格证,办理危险作业(高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线、地下开挖和有限空间(若有))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备案,办理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我处已对该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消防、防盗和环保等内容已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入厂教育,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等防范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会同合同签订部门一起与项目施工现场所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协调,并督促施工单位有资质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起到专职安全员的责任,教育作业人员遵守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安全、消防、治保规定,按具体施工项目安全要求,把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安全检查,及时阻止“三违”,整改事故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备查。此项目特别要强调的内容有:
二.施工项目开工意见(打√):
同意开工 □
经办人:
安技保卫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甲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项目:
业务部门: 联系人/电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冶理”的方针,规范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工作、施工、操作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本公司财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订该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协议书的管理涵盖了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环保综合内容,作为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本公司须知的基本条件和必需承担的责任所签具的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即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的相关资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对乙方施工全员进行培训教育后,方可签订该协议;
2、甲方在工程开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安保部门应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全面安全交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3、甲方负责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安全施工方案监督实施;甲方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甲方落实施工区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作出处罚,并责成乙方人员限期整改,对于严重性违章、屡教不改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甲方有权停止施工作业并且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厂区。
5、甲方有权暂停不听指挥、调配、健康状况不佳等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
6、切实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事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乙方须承担和落实施工过程和施工涉及区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应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体系,制定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承担本施工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3、施工前,乙方必须将外来施工相关资料提交至甲方安保部门进行外来施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乙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选派来甲方工作的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必须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并达到参加施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外来流动人口必要时需提交验暂住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乙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做好相应预防措施,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若出现人员变动,乙方必须向甲方重新提供变动人员的相关审核资料,若乙方私自变更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改;
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并报甲方备案,作为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甲方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乙方人员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甲方任何的设备设施,乙方在擅自使用甲方设备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人员出入应办理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车辆临时通行证,货物进出应办妥手续,接受检查,夜间需要连续工作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好相关手续。
9、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教育和告知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义务和作业中有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
10、施工人员原则上不能住宿甲方公司内,确因材料管理等原因,必须值班留宿的,应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因违规、违章、违纪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对甲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关人员的违章指挥;
12、乙方在施工作结束后必须对产生的废弃物须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滞留在甲方场地,不得随意弃置、排放。
13、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违规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和产生噪音。
14、乙方需按照各级政府和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并服从甲方的查验和管理。
三、其他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中,可采用指导、口头整改通知、书面整改通知与经济制裁或建议取消项目作业权,取消在本公司作业权等处理方式。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方面工作联系应及时组织落实,认真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采用口头申诉、书面申诉的方式按级提出(安技保卫处领导、业务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立即撤销,在未得到相应领导答复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联系内容执行。
2、乙方若无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乙方有违反党纪国法等行为,而不能立即纠正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违章行为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因甲方违约或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相应责任。
4、甲方必要时所使用的乙方零星辅助民工,要求乙方的辅助民工应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带工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开工前甲方现场负责人、带工人员必须对每项工作有明确的安全、技术、组织等措施的交底和具体要求。乙方的零星辅助民工不听从甲方现场工作负责人、带工人员的指挥、安排,未按要求工作等,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辅助民工自负。
5、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可提请劳动安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6、该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业务部门联系人签字: (公章)
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签字: (公章)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签字: (公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交底书
交底单位: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被交底单位: (简称)乙方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项目时间:
交底内容:
1、安全交底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进行;
2、乙方须熟悉掌握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的制度、规范,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3、乙方要加强开工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一般安全知识,初步具备自身安全防护和急救的本领;
4、乙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做好相应预防措施;
5、乙方要针对施工的进度及季节性、区域性的不同随时对安全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6、乙方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
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领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
方可分配到相适应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
7、乙方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质、资料提供给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行。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进行安全自检自查的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乙方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9、乙方须做好对员工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0、乙方要为员工配备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对失效品进行更换,保证其有效性;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移动、更改、连接甲方设施或使用甲方设备时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若因私自动用,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
12、乙方施工作业若涉及加班的,必须向项目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区域安全管理员以及项目监管部门沟通,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其他事项:
1、严禁违反《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2、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
3、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防噪及作业现场的警示标牌设置和现场整理保洁工作
4、施工作业的废弃物须分类处理。建筑废弃物和有害物应及时清运出厂,不得向公司生活垃圾场倾倒或随地堆放。废油﹑废水及时收集处理,不得向下水道或随地倾倒。油漆桶﹑油回丝﹑灯管﹑电池﹑硅酸铝等危险固废及废油﹑废水,我公司职能部门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原则上在施工作业结束后由施工单位环保处理。
5、施工车辆需凭外来人员出入证或在门岗进行临时进行报备后方可进入厂区,在厂区内行驶、停放需要遵守股份公司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行驶时要将车速降到每小时20公里以内,确保安全,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6、特种作业:(1)、特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饮酒上岗作业。(3)、要经常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4)特种作业时要根据有关安全要求,设置合理可靠的安全措施。(5)、特种作业现场必须要有专人监护。(6)特种作业人员自己应在特种作业前、按运行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
7、用电作业:(1)、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及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操作时失误而引起事故。(3)、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带电操作。(4)、使用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按安全规程进行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接零。对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线路正常。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上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潮湿环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5)、使用电气设备和各种电动工具,当人离开工作现场或暂停用时,必须先拔出插头,关闭电源。(6)、作业人员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时禁止私接乱拉电器线路、安装电器具。
8、高空作业:(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高空作业必要时地面需要配置专门人员看管。
9.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涉及到使用或产生危险化学品的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妥善安置现场的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受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时需持有合法使用证明。作业结束后将产生的废液、废渣等带走自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不得发生环境污染。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部门联系人(签字):
交底人:(施工所在区域安全管理员签字):
(监管人签字):
被交底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竣工安全审核表
外来施工单位:
施工项目名称:
一.项目执行安全扣罚情况:
安全扣罚内容 | 是否扣罚 | ||
无扣罚(打√) | 有扣罚(元) | ||
1 | 发生安全事故 | ||
2 |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 ||
3 | 其他违章 | ||
4 | |||
合计 |
建议项目竣工支款的扣罚(元):
二.项目安全执行业绩(打√):
□优良 □一般 □差
经办人: 审核人:
安技保卫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廉洁管理协议
甲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建立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洁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廉洁管理事项,以兹共同信守。本《廉洁管理协议》不受双方具体业务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无效的影响,始终有效。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的各项关于廉洁守法及禁止商业贿赂的规定,坚持杜绝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2. 在采购管理、合同洽谈签订、合同履行等各个环节中,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内容和要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均应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有权向对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3.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与甲方有关联性交易人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甲方公司利益。
4. 甲乙双方均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或工作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
1. 甲乙双方各自的任职的员工及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当受到本协议的约束。
2. 一方应接受对方及对方全体员工的检举、监督。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向有关合作单位声明反贿精神。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视情况召开廉洁工作专题会议,对乙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廉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乙方廉洁管理执行情况汇报,研究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洁管理建设。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回扣、报酬、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类似不当款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等。
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发现乙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及时要求乙方采取措施制止该不廉洁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5.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廉洁协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乙方参与甲方后续项目合作的权利或者工程项目的投标评分等。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了解甲方有关廉洁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同意遵守执行。
2. 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教育,按时出席甲方召开的廉洁工作专题会议,向甲方汇报廉洁管理的执行情况。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 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给予甲方人员任何回扣、报酬、佣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类似不当款项(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财物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
5.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装修、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6. 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升学、旅游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其他的不廉洁行为。
7.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制止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
8. 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及甲方相关部门及其他授权部门领导的反贿赂、反职务侵占的调查和质询。
9. 乙方与甲方合作的业务流程应当做到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甲方监督。
10. 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的,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或提出不正当要求),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或乙方有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根据双方业务合同约定应付的任何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业务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单方中止或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11. 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联系方式:
12. 举报联系电话:0571-85781658
13. 举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11楼
甲方(盖章): 日期: | 乙方(盖章): 日期: |
第三章 联合车间CK6163数控卧式车床技术规格书
1. 总则
1.1.本次采购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格书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
1.2.本次采购设备应满足采购方各类需求以及验收要求,投标方需负责现场安装及安装阶段所需材料及工具。采购方将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设备基础、灌浆,提供水、电、气等能源动力、常规的车间内起重运输设备。
1.3.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
2. 设备工作条件
2.1. 供电:
三相交流电 380V10% 50
1 Hz;
单相交流电 220V10% 50
1 Hz。
2.2. 设备工作环境:
最高气温:40℃;
最低气温: 0℃;
相对湿度:≤85%。
2.3. 压缩空气压力: 0.6Mpa。
2.4. 设备安装地点: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
3. 设备总体要求
3.1. 机床必须是制造商自行设计、生产装配,调试合格的设备;机床必须是完整的、全新且未经使用的设备;
3.2.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中国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为中国有关当局指定或规定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
3.3. 投标方应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规格和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或担保;
3.4.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5. 投标方应对采购方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6. 投标方所供的设备如涉及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技术等,应保证采购方不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3.7. 设备须有可靠的安全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工业卫生标准或采购方可以接受的国际ISO标准和CE安全标准(本项目涉及标准均为最新标准);
3.8. 设备运行加工时所产生的噪音应符合国家标准;
3.9. 电气设备应符合IEC标准及用户可接受的国际标准;
3.10. 数控卧式车床
条目号 | 项目 | 单位 | 参数要求 | |
3.10.1. | 床身上最大回转直径 | mm | ≥Ø630 | |
3.10.2. | 过刀架最大回转直径 | mm | ≥Ø340 | |
3.10.3. | 最大加工工件长度 | mm | ≥2000 | |
3.10.4. | 最大实际切削长度 | mm | ≥1750 | |
3.10.5. | 最大实际切削直径(盘类/轴类) | mm | ≥Ø630/Ø340 | |
3.10.6. | 主轴头形式 | D11或不同类型相同规格 | ||
3.10.7. | 主轴通孔直径 | mm | ≥Ø100mm | |
3.10.8. | 主轴转速范围 | rpm | ≥15~1000 rpm | |
3.10.9. | 主轴电机功率 | kW | ≥11 (投标方需提供功率、转速、扭矩关系图) | |
3.10.10. | X轴最大行程 | mm | ≥370 | |
3.10.11. | Z轴最大行程 | mm | ≥1800 | |
3.10.12. | X/Z轴快速进给 | m/min | ≥6/8 | |
3.10.13. | 刀架形式 | 四工位刀架(带内冷接口) | ||
3.10.14. | 刀架刀位 | ≥4 | ||
3.10.15. | 刀方尺寸 | mm | 32×32 | |
3.10.16. | 内孔排刀座 | mm | Φ60(带内冷接口) | |
3.10.17. | 中心架 | 类别 | 手动中心架 | |
夹持范围 | mm | Ø50~Ø200 | ||
3.10.18. | 手动尾座 | 顶心锥度 | MT NO.6 | |
套筒直径 | mm | ≥100 | ||
套筒行程 | mm | ≥220 | ||
3.10.19. | 三爪卡盘(硬爪) | 类别 | 手动 自定心 中空 | |
卡盘规格 | mm | Ø320 | ||
3.10.20. | 四爪卡盘(硬爪) | 类别 | 手动 单动 中空 | |
卡盘规格 | mm | Ø500 |
4. 技术参数
4.1. 几何精度和加工精度要求按照GB/T16462 《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 或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选择最优标准。
4.2. 主轴端部:定心轴径的颈向跳动:≤0.008mm;
主轴端部:周期性轴向窜动:≤0.004mm;
主轴端部:主轴端面跳动:≤0.005mm;
4.3. 定位精度(按VDI/DGQ3441执行):
4.3.1. X轴 全程 ≤0.010mm;
4.3.2. Z轴 全程 ≤0.030mm;
4.4. 重复定位精度(按VDI/DGQ3441执行):
4.4.1. X轴≤0.006mm;
4.4.2. Z轴≤0.010mm;
4.5. 主要加工精度:
4.5.1. 车削工件圆度≤0.004mm;(直径要求)
4.5.2. 车削工件圆柱度≤0.02/400mm;
4.5.3. 车削工件端面平面度≤0.02/Ø300mm(要求中凹);
4.5.4. 表面粗糙度 Ra≤1.6μm;
4.6. 数控卧式车床配置要求:
4.6.1. 该数控卧车主要用于汽轮机的阀座、套筒、导向柱等产品的粗、精加工,包括外圆、内孔、端面、槽、螺纹等特征的车削加工。
4.6.2. 机床采用整体落地式平床身机构,床身、拖板及其底座采用高强度铸铁铸造,床身导轨中频(或高频)淬火,淬火深度2mm以上,硬度达到HRC52及以上,进行精密磨削制造,具备耐磨性好和刚性强的特点。
4.6.3. 主轴的轴承系统为高精度滚动轴承副,均为 NSK、FAG 或其它世界知名品牌轴承。床头箱内轴承须布置合理,主轴各传动轴及齿轮须经过高频淬火、精密磨削,确保传动效率高并且稳定可靠。
4.6.4. 主轴头部型式为D11或相同规格的其它型式,主轴通孔直径≥Ø100mm。
4.6.5. 主轴最高转速≥1000rpm,转速分档,档内可实现无级变速。
4.6.6. 配备中空卡盘两套,一套为三爪中空自定心卡盘(外径Ø320mm)、四爪中空单动卡盘(外径Ø500mm)应选用日本北川、台湾千岛同等或更优品牌。
4.6.7. X轴 / Z轴进给传动应采用THK、HIWIN或其它世界知名品牌大直径、高精度滚珠丝杠,并采用双固定预紧形式,轴承均选用世界知名品牌角接触专用轴承。
4.6.8. X轴 / Z轴进给导轨应采用淬硬导轨,导轨副装有贴塑材料,保证精度与刚性的最佳组合。
4.6.9. 刀架采用电动四工位刀架,刀架自带内冷接口,内冷压力可调,最大压力≥1.5 MPa,适用于32mm×32mm的刀身尺寸。
4.6.10. 机床X轴溜板带槽宽为16mm的T型槽,槽数≥2,能够实现排刀座应用。
4.6.11. 提供一套内孔排刀座,内孔直径Ø60mm,并设有一路内冷独立管路。
4.6.12. 中心架为手动形式,夹持范围为Ø50mm—Ø200mm。
4.6.13. 尾座采用铸造加工,结构稳定,套筒伸缩由手动控制,可通过手动插销由床鞍带动尾座移动。
4.6.14. 尾座主体及套筒可手动锁紧,搭配一套莫氏6号活动顶尖,顶尖可拆除。
4.6.15. 机床防护应采用全封闭形式 ,移动门顶部可直接进行落料吊装,主轴鼻端要求完全突出左侧防护挡板,方便手动卡盘装夹操作。
4.6.16. 要求配备铁屑输送器及集屑小车,切屑箱和切削液槽与床身分开单独设置。
4.6.17. 润滑系统采用自动间歇集中润滑系统,定时定量对各导轨和滚珠丝杠、轴承进行自动润滑,具有液位显示和压力报警功能。
4.6.18. 冷却系统中应采用水基性冷却液,大容量冷却液油箱和大流量的冷却液泵,保证切削时工件冷却效能,有独立的冷却液回收装置,回收装置内需配有过滤系统,过滤精度≤30µm,保证冷却液回收质量。
4.6.19. 液压系统的液压元件采用日本油研、德国力士乐同档次或更优品牌,要求性能可靠,保证机床的可靠运行,同时配有过滤装置,压力监控,油路堵塞监控,液位监控等报警装置。
4.6.20. 液压系统的压力表、阀等元件尽量要求在地面以上,方便点检维护。液压、气动元件选用世界知名品牌。
4.6.21. 机床配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知名品牌油雾收集器,机床整体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6.22. 地脚螺栓采用灌浆预埋方式并提供全套预埋螺栓及调整垫铁。
4.7. 机床噪声:符合工业机械加工设备加工噪音控制要求。在空运转条件下测量,机床的最大噪声≤83 db(A),并无异常的冲击声或尖叫声(符合ISO 标准)。
4.8. 电气系统
4.8.1. 采用最新版本SIEMENS 828D PPU271.4 SW26X车床版水平型数控系统或西门子更优数控系统,能自动进行内外圆柱、内外圆锥、沟槽、端面、螺纹等形状的车加工。
4.8.2. 主轴伺服系统:主轴电机功率≥11KW,可无级变速,采用SIEMENS 1PH8主轴伺服电机;伺服驱动采用与数控系统相适应的S120数字交流伺服驱动,伺服驱动采用书本型驱动。
4.8.3. 进给伺服系统:进给电机采用SIEMENS伺服电机,伺服驱动采用与数控系统相适应的S120数字交流伺服驱动,伺服驱动采用书本型驱动。
4.8.4. X、Z、SP轴具有第二测量系统,实现全闭环控制;X、Z轴测量元件采用海德汉直线光栅尺,SP轴采用西门子编码器或海德汉编码器。
4.8.5. 机床应具有补偿功能:螺距误差补偿、反向间隙补偿、螺距和测量误差补偿及双向补偿、优化摩擦补偿。
4.8.6. 能实现X、Z轴两轴联动,最小分辨率等于或优于0.001mm。
4.8.7. 配备与数控系统同品牌的原装便携式手持单元 1套,电缆长度(卷线)3.5米。
4.8.8. 提供西门子系统网络数据传输许可AccessMyMachine/OPC UA。
4.8.9. 提供以太网接口、RS-232接口、USB接口(保证一个USB接口在操作面板上)和CF卡接口。
4.8.10. 提供DNC能够提取各机床主要参数的状态功能接口,具有网络驱动器。
4.8.11. 显示屏采用10.4寸彩色显示屏,机床控制面板采用西门子MCP483C PN。
4.8.12. 插补功能:直线插补、圆弧插补、螺旋线插补、极坐标插补、通用插补器NURBS等功能。
4.8.13. 圆弧插补:终点及圆心、半径及圆心、圆心及弧度、起点及终点、三点定圆。
4.8.14. 主程序调用:调用主程序和子程序,使零件程序结构化。
4.8.15. 具有标准车削循环功能。
4.8.16. 支持绝对值、相对值编程,具有公英制转换功能。
4.8.17. 程序管理功能。
4.8.18. 可编程的零点偏移。
4.8.19. 点动(JOG)、手动数控输入方式(MDA)、自动方式(AUTO)、返断点(REPOS)。
4.8.20. 具有刀具几何形状补偿/磨损补偿。
4.8.21. 可以显示机床坐标或工件坐标并可随意切换。
4.8.22. 具有当前加工实时模拟功能6FC5800-0AP22-0YX0。
4.8.23. 具有程序模拟功能。
4.8.24. 具有中英文显示功能。
4.8.25. 提供机床三维模型,可用于CAM软件虚拟仿真加工。
4.8.26. 电控柜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全封闭式,并装有门背空调,空调采用质量可靠的知名品牌产品。
4.8.27. 电控柜中所有接触器、空气开关、PLC输入/输出模块等原件中做出标识并与电气原理图中保持一致,确保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4.8.28. 机床电器安全保护设计齐全、可靠,符合IEC标准、电控柜防护等级IP54。
4.8.29. 电柜内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等选用西门子或施耐德品牌,端子排选用菲尼克斯品牌。
4.8.30. 机床行程开关和接近开关,选用巴鲁夫或其它同等品牌。
4.8.31. 机床本体至电柜的电缆选用缆普或其它同等品牌的拖拽电缆。
5. 备品备件要求
5.1. 供货文件中应提供备件名称、单价、总价及供货商名单。
5.2. 采购方要求的备件:
序号 | 备件名称 | 数量 |
1 | 机床同型号的手持单元 | 1套 |
2 | X、Z轴与机床光栅尺同型号的读数头 | 1套 |
3 | CF卡(西门子,容量2GB) | 1套 |
6. 技术资料(中文纸质版2份,中文电子版1份)
6.1. 机床操作手册、编程手册、维修手册、故障报警手册。
6.2. 机床装配图(主要部件)、传动系统图、轴承布置图及零部件明细表。
6.3. 润滑系统图及元件明细表,气动、液压原理图及元件明细表。
6.4. 易损零部件图纸。
6.5. 按最终的机床调试结果,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带注释的电子版PLC程序(U盘和文本)。
6.6. 按最终的机床调试结果,电气调整参数及电气元件明细。
6.7. 机床验收标准文件(电子版)。
6.8. 机床随机附件清单、附件装配图。
6.9. 外购部件的使用维修说明书(外购部件的制造厂名称、地址、定货号注明)。
6.10. 电气系统安装、操作维修说明书和有关图纸资料。
6.11. 数控系统安装操作、诊断、维修、编程等全套技术资料和有关图纸。
6.12. 制造厂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应随设备提供。
6.13.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交付机床平面布置图、地基图、总电源容量等基础设计必要的技术资料。
7. 安装与调试
7.1. 机床安装在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采购方提供灌浆料、水、电、气、吊装(最大10吨行车,超出此吨位的部件需要投标方提供吊装设备),其它安装、调试、验收所需工具、量具和辅助人员皆由投标方配备。投标方应自带标准试件及加工刀具,并由投标方专家现场指导和培训。
7.2. 机床开箱施工工作由投标方负责,机床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及垫铁等及其相关附件由投标方提供。
7.3. 投标方应授权安装人员在安装前办理采购方所要求的外来施工安全手续(包括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书》、《项目执行安全承诺书》和安装人员出入证,并提供电工和其他安装人员具有相关安全资质证明或复印件)。
7.4. 投标方负责在采购方工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周期不超过20个日历日。因投标方原因而延误交付期的,应受到相应处罚。
7.5. 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负责在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操作、编程、维修等内容。
8. 验收
8.1. 验收标准
8.2. 机床几何精度验收按照GB/T 16462 《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出厂标准、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为依据,选择最优标准验收。
8.3. 机床位置精度按照VDI/DGQ 3441执行。GB/T 16462 《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出厂标准、本技术规格书要求,选择最优标准验收。
8.4. 标准试切件精度验收按照GB/T 16462 《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出厂标准、本技术规格书要求,选择最优标准验收。
8.5. 随机附件、备件、技术资料及其它验收按本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验收。
8.6. 预验收:机床在投标方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到投标方工厂进行预验收。采购方出发前,投标方须提供机床各部件自检合格报告和所有精度项目自检报告,证明机床已达到出厂要求。
8.7. 预验收内容:1、功能验收。2、几何精度验收。3、位置精度验收。4、进行标准试切件验收(标准试件及检测由投标方提供)。5、随机附件、备件、技术资料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不作为终验收),双方签署预验收报告。预验收过程中,投标方制造厂应提供合格的检测设备、检测手段和积极有效的配合。
8.8. 投标方应对采购方人员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及预验收。采购方将派相关技术人员赴投标方厂家进行技术培训和机床预验收。培训内容包括:编程、操作、维护等。
8.9. 终验收的主要内容:投标方在采购方工厂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且自检合格后,通知采购方,双方共同进行终验收,内容包括:1.功能检查验收。2.运行检查验收(要求各轴运行平稳,低速无爬行、振动)。3.几何精度验收。4.位置精度验收。5.标准试件精度验收。6.加工采购方提供的试件(采购方技术工人操作,投标方专家指导)。6、随机附件、备件验收。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
9. 技术服务要求
9.1. 投标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人员赴采购方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8号)进行安装调试,所有费用(往返交通费用、食宿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9.2. 所有设备(包括所有随机附件及部件加装)的质保期自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后生效,设备整机质保期为不少于24个月。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要求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9.3. 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如有硬件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
9.4. 质保期内发生重复出现的故障,该故障内容的保质期从最后一次修复日重新算起。
9.5. 投标方在质保期结束后,还应提供广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9.6. 在终验收报告签署后,质保期结束前两个月内,由供货人对机床进行一次保养,要求对机床的全部精度进行调整,并恢复到出厂标准。(程序按终验收具体内容进行)。
10. 机床颜色
10.1. 主体颜色由投标方提供色板,采购方确认。
11. 包装要求
11.1. 所有设备应该使用崭新且牢固的木箱包装,应适合长距离陆地运输,同时应有防潮、防锈、防震动等措施。
12. 标准和技术文件
12.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12.1.1. 机械设备均应符合我国有关机械设备标准及采购方可接受的国际机械标准;
12.1.2. 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ISO国际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12.1.3.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标及采购方可接受的国际标准;
12.1.4. 设备的仪器、仪表的计量均采用ISO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12.1.5.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如参照制造商的企业标准生产,则应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
12.2. 投标方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2.2.1. 几何精度验收标准(提供出厂验收标准,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精度要求);
12.2.2. 位置精度验收标准。
附件一
投 标 函
(询价人)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车间CK6163数控卧车床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_________,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项目的全部情况,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清楚,无任何疑义。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询价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次设备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投标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工期为________。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询价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30 日历天内,按中标通知书、询价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文件自递交你方起120日历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汇总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总价 | 工期 | 报价方式 | 投标保证金 | 质量保证期 | 付款方式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自终验收合格甲方签发《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质保期 个月。 | 是否满足询价文件 |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2、本表“投标总价”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致: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或厂家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含安装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 税费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RMB 。税率: 。 其中本表中所有货物安装费已经计入投标总价,安装、调试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RMB 。 | ||||||||||
质量保证期 | 自终验收合格甲方签发《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质保期 个月。 | |||||||||
交货地点 | 询价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
…… | …… |
注:1、本表按投标产品和报价内容扩展使用,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2、付款方式需明确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3、安装费包含每个货物的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费用(包括试运行所需的材料和检测费用)。
4、综合单价=不含税单价+税费;合价=综合单价×数量。
5、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增值税金额按国家税率相应调整,并调整合同总价。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金额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五
商务条款响应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序号 | 内容 | 询价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 备注 |
注: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技术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建议(如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六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供参考)
致: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号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附件七 
项目现场负责人简历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务 | 职 称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日 | 从事项目现场负责人年限 | ||||||||||
近 两 年 完 工 和 在 建 主 要 工 程 情 况 | ||||||||||||
序号 | 建 设 单 位 (用户名) | 工 程 名 称 | 工程描述 | 开竣工 日 期 | 工程质量 情 况 | |||||||
1 | ||||||||||||
2 | ||||||||||||
3 | ||||||||||||
4 | ||||||||||||
5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八
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姓 名 | 本工程 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学历 | 专业年限 | 现任职务职称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类似工程的经历、业绩 或另附简历 |
注:1、我方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合同管理以及各主要专业工种负责人均已列入。
2、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须经询价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九
业 绩 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用户名 | 地址、联系电话 | 使用时间 | 型号及数量 |
注:以上所填业绩要求为 投标同类型数控车床的成功销售业绩(业绩须提供能反映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签订日期及合同双方签字页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设备的,计为1项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
技术规格偏离表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文件条目号 | 询价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技术偏离表后须附有下列内容:
1、对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与要求作一对一的应答(格式自行设计);
2、技术参数、结构及性能特点、设备外形尺寸图等技术资料;
3、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附件十一
主要配件清单
询价项目:CK6163数控卧式车床采购项目
序号 | 配件名称 | 品牌 | 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 | 产地 | 备注 |
1 | 主轴轴承 | ||||
2 | 尾架轴承 | ||||
3 | 滚珠丝杠 | ||||
4 | 主要液压件 | ||||
5 | 油冷机 | ||||
6 | 镶钢导轨(如有) | ||||
7 | 四爪卡盘增力丝杆 | ||||
8 | 中心架 | ||||
9 | 主轴电机 | ||||
10 | 数控系统型号及系列 | ||||
11 | 伺服电机 | ||||
12 | 光栅尺 | ||||
13 | 电气控制元件 | ||||
14 | 电柜箱空调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与监督
评标工作由询价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询价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询价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人的资信、业绩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7)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资信业绩、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不满足询价文件中标注“★”号的关键条款或对询价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的一般商务条款和《第三章技术规格书》的一般技术条款的总不满足项大于 3 条的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符合性审查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以下三部分内容,按评标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
(1).资信、业绩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给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进行打分。
(2).技术评审
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集体打分部分除外)。此项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某一份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打分表无效。
(3).商务评审
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询价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询价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每缺少一项功能与配置,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询价人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其价格,并计入评标价中。
以上三项内容得分之和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和复核,本次评标结果最后保留2位小数,评标过程中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制)。
4.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询价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技术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6)其他建议。
四、评标细则
(一)资信、业绩评审(10分)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人实缴资本: 投标人实缴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得0分; 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得1分; 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实缴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得2分; 投标人实缴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得3分。 注: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 0~3分 |
2 |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品牌数控卧式车床自2023年1月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同类型数控车床的成功销售业绩(业绩须提供能反映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签订日期及合同双方签字页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设备的,计为1项业绩;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未提供验收合格报告的不计分。) 提供3项业绩得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项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7分。 | 0~7分 |
2、技术评审(35分)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产品在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程度。 全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2分; 优于询价文件要求:每优于一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0~4分 |
2 | 根据投标设备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运行的可靠性、负荷稳定性等,以及满足询价人最终需求程度评级打分。 优:1分<得分≤2分;良:0.5分<得分≤1分;一般:0分<得分≤0.5分;差:0分。 | 0~2分 |
3 | 投标产品及其附件的品牌(根据投标时提供的附件清单)、档次及其配置情况和质量保证措施。 优:1分<得分≤2分;良:0.5分<得分≤1分;一般:0分<得分≤0.5分;差:0分≤得分≤2分。 | 0~2分 |
4 | 重要精度指标保证值 精度指标一:主轴径向跳动 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1分;排名第三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精度指标二:主轴轴向窜动 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1分;排名第三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精度指标三:中心架滚轮的径向跳动 排名第一得1分;排名第二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精度指标四:X全程定位精度 排名第一得1分;排名第二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精度指标五:X重复定位精度 排名第一得1分;排名第二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精度指标六:Z全程定位精度 排名第一得1分;排名第二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精度指标七:Z重复定位精度 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1分;排名第三得0.5分;其他排名得0分。 | 0~13分 |
5 | 项目进度(工期)计划(包括项目进度安排及实施计划等)以及各项保障进度顺利(工期)的措施和承诺。 优:2分<得分≤3分;良:1分<得分≤2分;一般:0分<得分≤1分;差:0分。 | 0~3分 |
6 | 检验、验收等标准和方法,以及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优:2分<得分≤3分;良:1分<得分≤2分;一般:0分<得分≤1分;差:0分。 | 0~3分 |
7 | 投标设备的可靠性与可维修性评级打分。 优:1分;一般:0.5分;差:0分。 | 0~1分 |
8 | 根据备品备件的合理性及对价格的承诺评级打分。 优:1分;一般:0.5分;差:0分。 | 0~1分 |
9 | 根据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维修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等)、售后服务点的力量配备情况,评级打分。 优:2分<得分≤3分;良:1分<得分≤2分;一般:0分<得分≤1分;差:0分。 | 0~3分 |
10 | 培训计划: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培训计划进行优劣评价。优:1分;一般:0.5分;差:0分。 | 0~1分 |
11 | 设备整机质保期为12个月的得0分,在12个月的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加0.5分,最高得2分; 注:设备整机质保期少于12个月的,将导致废标。 | 0~2分 |
(三)商务评审(55分)
商务评审按综合评分细则对投标人最终报价的评标价进行统一计算评分。评标价须统一报价口径。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最佳报价值为评标基准价的95%。
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少于等于10家)时,全部有效投标价中,扣除1个最高评标价和1个最低评标价后,其余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10家(少于等于15家)时,全部有效投标价中,扣除评标价从高到低排名前2名的评标价和排名最后2名的评标价后,其余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15家(少于等于20家)时,全部有效投标价中,扣除评标价从高到低排名前3名的评标价和排名最后3名的评标价后,其余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此类推。最佳报价值为评标基准价的95%。
1)每个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商务报价的评分值,即:
a.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时,得满分55分;
b.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0.3分;
c.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1分。
五、评标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询价人提出异议。
六、经评审后的有效标少于三家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价格合理,技术可行,构成竞争的,则可以继续评标。
在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询价项目继续评标。
六、注意事项
1. 投标文件中如有虚假内容者将导致废标。
2. 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需要。
3、询价人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原件和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如合同、验收证明、用户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予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正规税务发票也可通过发票查询网站查询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询价文件及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招标文件: 已发布
获取时间: 2025-06-05 09:00:00 至 2025-06-05 11:00:00